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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外交部:中国划定钓鱼岛领海基点基线符合国际法
zhangjingyu 
我国公布钓鱼岛海域部分地理实体标准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国家海洋局对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进行了名称标准化处理。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民政部20日将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及位置示意图公布如下:

  序号1:高华峰,位于钓鱼岛中部偏西;序号2:神农峰,位于钓鱼岛中部偏东;序号3:东钓角,位于钓鱼岛东端;序号4:西钓角,位于钓鱼岛西端;序号5:北钓角,位于钓鱼岛北端;序号6:东龙尾,位于钓鱼岛南部,西龙尾以东;序号7:西龙尾,位于钓鱼岛南部,东龙尾以西;序号8:龙头溪,位于钓鱼岛东北部;序号9:双溪,位于钓鱼岛北部;序号10:西溪,位于钓鱼岛西部;序号11:小西溪,位于钓鱼岛西北部;序号12:顺风港,位于钓鱼岛西部;序号13:汇鱼湾,位于钓鱼岛以南;序号14:钓南锚地,位于钓鱼岛以南,西龙尾以西;序号15:钓鱼水道,位于钓鱼岛与北小岛之间;序号16:黄毛峰,位于黄尾屿中部;序号17:赤坎岭,位于赤尾屿中部偏南;序号18:系缆石,位于赤尾屿北部;序号19:狮峰,位于北小岛南部;序号20:鹰峰,位于北小岛中部偏北;序号21:孔明石,位于北小岛西北部;序号22:莲花石,位于北小岛北部;序号23:拳头岭,位于南小岛西北部;序号24:拇指峰,位于南小岛东南部;序号25:橄榄门,位于北小岛与南小岛之间;序号26:元宝门,位于元宝岛和小元宝岛之间。

  国家海洋局同时公布了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位置示意图。
zhangjingyu回帖于2012-09-22 23:43[查看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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