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俘一天工作8个小时。
1945年9月28号,也就是苏联刚刚决定把日本战后作为劳工送往国内之后不久,战俘管理局就颁布 了管理规定,要求对第一、第二等级体格的战俘实施8小时工作制,第三等级体格的战俘身体太多不在规定之列,他们的标准更低,每天的工作量不能超过4~6个小时。
劳动量也不能超过正常劳动量的50%。对于第一和第二等级的日本战俘,如果他们没有完成额定的工作量,加班时间也要限制了2个小时之内。也就是说,日本战俘每天正常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就算没干完活要加会班,单日工作时间也不会超过10个小时。
干不完就等第二天再说了。而如果是体力比较弱的,不适合从事重体力劳动的战俘,他们每关工作的时间还不超过6小时,少的每天只有4个小时,千半天歇半天。